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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什么情况下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

来源: 锦文招聘 时间:2022-05-17 作者: 锦文招聘 浏览量:

劳动合同是用来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各自应该履行的义务以及应当享有的权利的一种协议。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该遵守相应的订立原则,劳动合同已经签订劳动双方就应当自觉遵守。


一、什么是合同违约金


合同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应当向对方支付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支付违约金责任是违反合同应承担的主要违约责任之一。违约金是债的担保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


《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对违约金有所干预,体现在当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而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则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另外,当事人可以既约定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以避免预定的损失赔偿额过低。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之分。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由当事人约定的。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


二、哪些情况解除合同,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律师补充: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


单方解除即享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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